Monday, December 15, 2014

香港機場


12月14日

~香港機場第一天

這次從曼谷飛香港的班機,感覺很高級,
可能因為這次是坐在二樓,上次和先生一起坐一樓,
好想給先生看看這場景,他應該會很興奮吧!
只是我旁邊的旁邊坐一個鼾聲如雷的巴基斯坦大叔,
我對鼾聲一向都蠻能接受的,但這位大到我有點受不了,
連空姐都一直盯著他看!
上次回台灣待產飛Lahore-Bangkok-Taipei時,
在Bangkok到Taipei這段,
空服員自動詢問是不是要Muslim餐(回教餐), 感覺很好,
應該是他們看我是從巴基斯坦飛的,應該需要回教餐。
結果,這次這次從曼谷上飛機時,我隨口一問空服員,竟然沒有,
唉,先生如果在這一定會傻眼,他可沒有那麼愛吃水果!
我這次一大盤餐點都是水果,
一個小疊裝香瓜木瓜檸檬(為什麼有檸檬我不懂,擠在瓜上吃嗎?),
一個小疊裝柚子綠葡萄鳳梨,主餐盤裝三大片蘋果,
不用吐皮的葡萄三大串,還有香蕉,
還好還有一罐優格,不然都是水果也有點傻眼,
吃到主菜水果才想到要拍個照的,
這種水果全餐很少見的,但蘋果跟香蕉我實在是吃不下了,
現在才想到蘋果應該可以偷藏包包的,連麵包都藏了,
就這樣,香港(機場),我又來了,今晚又要在這過夜了,
這裡已經快...像是我家了,
上次和先生一起在這過幾夜(為了省錢,這裡什麼都貴) ,
那時是睡第二客運大樓,睡了幾天就會看到幾個熟面孔,
然後就知道他們也是跟我們一樣,把機場當家,
有一個老婆婆,總是推著一大車東西,
我還看到她在廁所洗衣服,我可沒這樣喔,衣服洗了是要晾哪,
為這我還跑去問服務台,機場有沒有laundry(洗衣)的服務,
她們一臉疑惑,搖頭,是這問題太奇怪了嗎?
我那時每天都跟先生去樓上美食街吃炒飯,
因為每次都要他們做素的,加上先生是巴基斯坦人,
所以他們就記住了我們
(說到這,上次帶先生去泰國時,好多旅館櫃檯都記得我,
還記得之前在我旁邊的是另一個人,弄得我很尷尬,直傻笑,
啊不是幾年前的事,怎麼會這麼清楚!!! 竟然還記得!!!
不過反正先生也知道那段,沒差!)

在這裡吃了好幾次炒飯,
店員大嬸忍不住指著先生問我,那是誰? 妳朋友?
我說,不,那是我先生。
感覺她們好像很驚訝!
先生問我為何這次炒飯盤子裡面沒有小黃瓜切片!
我把盤子端回去問大嬸, 大嬸說剛好用完了,
說明天來給我們雙倍 (的黃瓜)。
後來,先生說,這家炒飯一定發現我們就住在機場裡的這個秘密,
真的嗎? 我問,
先生說,我們連續好幾天都來吃,想也知道!
原來我們也像那遊民老婆婆一樣,被人家看出來了!
所以呢?你會在意嗎?我問先生,
他聳聳肩,反問我,我說,管他的!
 不過我不會在廁所洗衣服喔,那也太over了!
先生補刀,妳是因為沒地方好晾才沒這做吧! (呃…)
附帶一提,每次去餐廳吃飯,管它台灣,泰國還巴基斯坦,
我都會多拿幾張紙巾走,先生都叫我衛生紙小偷,
每次去餐廳吃飯,他們都會送上一大罐礦泉水,
礦泉水不便宜欸,如果沒喝完,我都會在先生耳邊碎碎唸,
記得跟waiter要袋子,要他打包一下水!
上次先生帶我去中國餐廳吃飯,水喝到剩不多,
我還是一直暗示先生請waiter打包一下,
他一直說,剩這麼少,不要啦,
回去家裡也有水喝啊!
可是…我心裡小小地惋惜著,偷偷唸,阿不帶走他們應該也是倒掉,
你不知道這水喝起來甜甜的,好好喝! 先生啼笑皆非,衝著我大笑!



12月15日

~香港機場第二天

早上1點多睡,6點就起床,
弄一弄把大行李箱寄在機場,
本來很想自己扛著去坐車,
但行李約13公斤,兩個米米重!
想著還有側背和後背,又不知道要折騰多久,
先生一直要我把行李寄在機場,
寄存行李在機場1件1小時港幣12元,我最後還是寄了! 也好險寄了,
我都忘記台北文化辦事處那棟力寶中心大廈,
外面有一堆層層向上的階梯,我不太可能手提這麼重的行李爬上爬下!
 今天不到7點就坐車去灣仔,早出門路上幾乎沒塞車,
結果8點就到了灣仔巴基斯坦領事館,
整個在樓下吹風一直等到9點,
上去後發現門沒開,繼續等,好不容易9點15分有人來開門了,
櫃檯小姐說最快10點半去拿文件證明,
這段時間我先搭港鐵去金鐘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詢問一下,
然後再回巴基斯坦領事館,等文件拿到再跑回台北辦事處,
一直折騰到快2點才辦完,明天還要再去!
一度餓到發昏,就坐在外面地上吃昨天買的吐司,
辦完後一路狂奔趕著坐車回機場,
8小時行李寄存96元,我可不想再增加1小時,
回到機場後,氣喘吁吁跑到行李寄存處,還好時間沒超過,
結果櫃檯好整以暇地說差一兩分鐘沒差啦,
他又說,他下個月10號要去台灣玩5天,不知道說什麼,
我就跟他說,祝你玩得愉快!
領完行李,一整個放空坐下,實在是太累了,頭痛得要命!
但總算該辦的辦好了,真的很謝謝台北辦事處裡的那位面談小姐的幫忙!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